一、项目名称:压力管道备案及检测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
坪上煤业空压机(地面)出气主管路至行人斜井部分管路φ219,不包括此下井管路部分,长度约166米,输送介质为空气,属于特种设备范围内的压力管道。需外委做技术检测及相关资料,收集备齐,完成相关特种设备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审批。
2、目的:
坪上煤业空压机(地面)出气主管路至行人斜井部分管路φ219,不包括此下井管路部分,属于压力管道部分做检测检验服务,出具相关技术图纸资料,收集备齐,完成相关特种设备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审批。
三、服务内容:坪上煤业空压机出气地面压力管道(以上描述管道),做检测检验服务,出具相关技术图纸资料,收集备齐,完成相关特种设备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审批。
四、服务范围:
1、乙方受甲方委托,依据《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为甲方提供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技术服务。
2、技术服务范围:(1)协助甲方对本次安装的166米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技术服务台账资料的收集、报验、现场检测工作,对检测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2)负责到达现场的各检验机构、检测机构的协调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现场准备技术服务。(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地地面空气压力管道检验报告。(4)出具相关技术图纸资料,收集备齐,完成相关特种设备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审批。
五、服务期限要求:根据现压力管道情况,支持并配合甲方具备检验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及备案所需资料。
六、服务质量要求:执行现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对地面空气压力管道进行检测检验,出具相应报告,完成相关特种设备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审批。
1、乙方保证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本次166米压力管道定期检验项目开展检验工作,杜绝超核准范围检验,杜绝恶意竞争。
3、参与本次项目的检验人员要符合甲方本次项目的检验条件。
4、乙方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校准,保证检验现场使用的仪器设备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
5、乙方将严格按照体系文件和检验工作流程、检验项目实施检验,保证检验结论和数据客观、真实、可靠、有效。
6、乙方主动配合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7、乙方将加强检验人员素质及安全管理,建立对应的检验小组,与甲方对接,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互相沟通。
8、乙方及时掌握国家总局新政策、新要求,不断提高检验人员能力水平和安全理念。
9、检验过程中乙方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开展检验工作。
10、乙方对本单位作业人员在现场及施工期内的人员管理、生产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负责,同时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规规定做好放射性源的使用保管工作,以及在作业中的隔离工作。
七、项目单位提供资料与便利:
1、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清单:
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空气管道安装工程,其他资料由乙方提供备案所需资料。
项目单位应当完成或配合完成的主要工作:
无。
3、项目单位能够为服务机构提供的便利条件:
负责协调乙方与施工方各部门的关系,提供现场检验的工作条件。
八、技术要求:
压力管道检验标准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第4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一工业管道》(TSGD7005-2018)、(GB50028-20062020年版本)、《压力管道规范》(GB/T20801-202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甲方压力管道进行检验。
压力管道检验内容:
定期检验项目应当以资料审查、宏观检验、壁厚测定、表面缺陷检测、硬度检验、耐压强度校核、埋藏缺陷检测、材质分析、应力分析、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附件检查的检验为主(必检项目),必要时应当增加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等项目(可能检验项目)。
外部宏观检查:
宏观检验应当主要采用 (必要时利用内窥镜、放大镜、焊缝检验尺或者其他辅助检测仪器设备、测量工具)检验管道结构、几何尺寸、表面情况(例如裂纹、腐蚀、泄漏、变形等)以及焊接接头、防腐层、隔热层等。(1)管道标识检查,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2)主要检查管道表面是否存在明显的腐蚀、泄漏、机械损伤和表面纹等,焊缝表面是否存在宏观裂纹、咬边、错边、气孔、弧坑、夹渣等缺陷;泄漏主要检查管子及其他组成件泄漏情况如接口、法兰、接头、焊缝、阀门填料等;(3)管道组成件有无损坏、有无变形、表面有无裂纹等缺陷,管道与管架接触处等部位有无局部腐蚀;(4)管道支吊架间距是否合理,有无脱落、变形、腐蚀破坏或焊接接头开裂等现象;(5)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防腐层是否完好。必要时可以采用红外热成像检测等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和节能评价;(6)振动检查:检查管道的振动情况,活动位移情况和导向性能,固定支架是否牢固可靠,可调支架调整是否合适,管与管、管与相邻物件之间是否有摩擦等情况。(7)检查阀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现象,有无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连接螺栓是否松动等情况;(8)检查法兰有无偏口以及异常翘曲、变形、泄漏,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腐蚀松动等情况;(9)对有阴极保护装置和有蠕胀测点的的管道应检查其是否完好;(10) 检验人员认为其它需要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如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问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定期检验时应当检验管道结构和几何尺寸,再次定期检验时,仅对承受疲劳载荷的管道、经过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管道,重点进行结构和几何尺寸异常部位有无新生缺陷的检验。
壁厚测定:
一般采用超声测厚方法。测定位置应当具有代表性,并应有足够的壁厚测定点数。壁厚测定应当绘制测定点,图中应当标注测定点位置和记录测定的壁厚值。测定点位置选择和抽查比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测定点的位置,重点选择易受腐蚀、冲蚀的部位,制造成型时壁厚减薄和使用中易产生变形、积液、磨损部位,超声导波检测、电磁检测以及其弯头(弯管)、三通和异径管等的测定抽查比例见表2-1(注2-1);每个被抽查的管道组成件,测定位置一般不得少于3处;被抽查管道组成件与直管段相连的焊接接头直管段一侧的测定位置一般不得少于3处;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时,还可以对其余直管段进行壁厚测定抽查;
(2)在检验中,发现管道壁厚有异常情况时,应当在壁厚异常部位附近增加测点,并且确定壁厚异常区域,必要时,可适当提高整条管线测定的抽查比例;
(3)需要时采用长距离超声导波、电磁等方法进行检测时,可以仅抽查信号异常处的管道壁厚。
5、重点抽查部位:
①焊缝两侧母材、弯头、三通和直径变径处,直管段每处分上下左右至少测四点,弯管的测厚主要集中在外侧和两个侧面,并适当增加测厚,弯头外侧至少测3点,三通每处至少测3点。
②对于易受介质冲刷的部位、可能积液的部位及测厚发现异常的部位,应在附近增加测厚点,并确定异常区域大小。
③绝热层损坏部位、变形部位、有腐蚀环境部位和异常部位应增加测厚点,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增加的部位。
④事故管道、毒性程度为极度和危害介质的管道,及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测厚的管道。
抽查比例:弯头(弯管)、三通和异径管等的测定抽查比例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TSGD7005-2018)中的规定见表2-1。
每种管件的抽查比例按GC1管道不得低于30%,GC2管道不得低于20%,GC3管道不得低于10%。按照技术资料审查情况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管道与管件测厚部位,被测管件焊接接头与直管相连的直管侧测厚不少于3处,另外在整个管线的底部找2处直管焊缝部位测厚。
测点部位示意图:
6、表面缺陷检测:
表面缺陷检测应当采用NB/T 47013中的检测方法。通常采用磁粉检测或渗透检测,铁磁性材料管道的表面缺陷检测应当优先采用磁粉检测。表面缺陷检测的要求如下:
(1)宏观检查中发现裂纹或者有怀疑的管道,应当在相应部位进行外表面无损检测;
(2)隔热层破损或者可能渗入雨水的奥氏体不锈钢管道,应当在相应部位进行外表面无损检测;
(3)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时, 应当对等比部位进行外表面无损检测抽查;
(4)碳钢、低合金钢低温管道,Cr-Mo钢管道,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钢管道,长期承受明显交变载荷管道以及定期定期检验的GC1级管道,应当在焊接接头和应力集中部位进行外表面无损检测抽查,抽查比例应当不低于焊接接头数量的10%,并且不少于3个;
(5)存在环境开裂倾向的管道,可以在外表面采用其他检测方法对内表面进行抽查,如UT、TOFD、内窥镜等,抽查比例不少于对接焊接接头数量的10%,并且不少于3个;
(6)检测中发现裂纹时,检验人员应当扩大表面缺陷检测的比例,以便发现可能存在的其他缺陷。
重点抽查部位:对可疑部位进行磁粉(着色)或渗透检测,重点对管道上的导淋与放空阀与母管的角焊缝进行检测,在宏观检查中发现裂纹(或裂纹迹象)以及有应力腐蚀裂纹和长期承受交变载荷有疲劳裂纹产生可能的部位、异种钢焊接头、铬钼钢焊接接头,GC1, GC2级管道的焊接接头,耐热合金钢管道焊接接头,返修过的焊接接头等需进行磁粉(着色)或渗透检测。
可采用磁粉探伤仪与渗透探伤剂,应符合《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与《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中相关的规定。
7、埋藏缺陷检测:
一般采用NB/T 47013中规定的射线检测或者超声检测等方法。当检验现场无法实施射线检测或者超声检测等方法时,可采用其他的有效检测方法,定期检验的管道应当按照表2-2 (注2-2)规定的抽查比例进行埋藏缺陷检测。再次检验时 ,一般不再进行埋藏缺陷检测。当发现存在内部损伤迹象或者上次检验发现危险性超标缺陷时,应当按照不低于表2-2的抽查比例进行埋藏缺陷检测。埋藏缺陷检测具体抽查比例和重点部位要求如下:
(1)GC1、GC2级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检测或者射线检测的抽查比例见表2-2 ,GC3级管道如果未发现异常情况,一般可以不进行焊接接头超声检测或者射线检测的抽查; 抽查时若发现安全状况等级3级或者4级的缺陷应当增加抽查比例,增加的抽查比例由检验人员与使用单位结合管道运行参数和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抽查的部位应当从重点部位选定:①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返修或者补焊部位;②检验时发现焊缝表面裂纹需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测的部位;③错边量超过相关安装标准要求的焊缝部位;④出现泄漏的部位以及其附近的焊接接头;⑤安装时的管道固定口等应力集中部位;⑥泵、压缩机进出口第一道或者相邻的焊接接头;⑦支吊架损坏部位附近的焊接接头;⑧异种钢焊接接头;⑨管道变形较大部位的焊接接头;⑩使用单位要求或者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其他部位等。
(3)检验人员认为表2-2所规定的抽查比例不能满足检测需要时,可以与使用单位协商确定具体抽查比例。
采用X射线探伤机、超声波探伤仪,应符合《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与《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中的相关规定。
8、材质分析:
根据管道实际情况,可以采用化学分析或者光谱分析、硬度检测、金相分析等方法进行材质分析,材质分析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1)对材质不明的管道,一般需要查明管道材料的种类和相当牌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化学分析、光谱分析等方法予以确定,再次检验时不需要进行该项目检验;
(2)对有高温蠕变和材质劣化倾向的管道,应当选择有代表性部位进行硬度检测,必要时进行金相分析;
(3)对有焊缝硬度要求的管道,应当进行焊缝硬度检测。
9、硬度检验:
(1)有焊缝硬度要求,按GB/T20801.4中表7的规定:
①要求的焊缝,热处理后应测量硬度值。焊缝的硬度测定区域应包括焊缝和热影响区,热影响区的测定区域应紧邻熔合线;
(2)标准表中有硬度值要求的材料,焊缝和热影响区的硬度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3)标准表中未注明硬度值要求的材料,《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184-2011)规定焊缝和热影响区的硬度值:碳钢不应大于母材硬度值的120%;其他材料不应大于母材硬度值的125%;检验数量不应少于热处理焊口总数的10%。
(4)异种金属材料焊接时,两侧母材和焊缝均应符合表7规定的各自硬度值范围。
(5)标准表中未注明硬度值要求的材料,《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184-2011)规定焊缝和热影响区的硬度值:碳钢不应大于母材硬度值的120%;其他材料不应大于母材硬度值的125%;检验数量不应少于热处理焊口总数的10%。
(6)有焊后热处理要求的焊缝,按GB/T20801.4规定进行硬度检验:
有应力腐蚀倾向的焊缝;
10、其他:
除以上检测项目外,其他按相关规定需检测检验的必要其他项目,确保全部完成。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地面空气压力管道检验及备案费用总计(小写:¥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此费用包含压力管道检验、出具报告、备案审批费用、乙方人员差旅费以及所需缴纳的税、费等合同内容包含的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为总价合同;不调整;一次总结算。
2、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完成此压力管道检测检验和备案审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我公司可根据完成情况进行支付。
十、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六万元整(6000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十一、其他要求:
1、乙方应合理安排人力物力,文明进行检验检测等相关工作。
2、乙方对检测出的缺陷应及时确定其性质、具体位置、大小及数量。
3、检验机构对工业管道定期检验项目的可行性、正确性负责。
4、检验单位应对其出具的检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5、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应当保守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十二、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相关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协议或合同为准,不得以合同明细表代替),一个完整的业绩包含合同或协议。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未被列入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5、 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
6、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的财务状况表。
7、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三、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3753688850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申海斌
电话:18235687275 035636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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