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用气体年度采购与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431Z3600967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用气体年度采购与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7.5753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医用气体年度采购与配送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医用气体年度采购与配送 | 1 批 | 5,975,753.53 |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1)交货时间: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的包装,并采用恰当的方式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
(3)技术需求:具体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标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所投货物制造 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所投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合体投标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联合体投标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5)已领购本次招标文件。(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且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下同一包组投标。②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7)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或省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不需要提供该证明)(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8)投标人提供所供应气体的生产厂家(包括代销企业受委托的厂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9)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如有委托运营方,需提供投标人与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复印件)。(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方式: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点击招标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点击招标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手机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 二维码链接 :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431Z3600967)
注:国内邮寄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到以下地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电话:020-37860613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郑小姐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附件
招标文件下载 :https://www.gmgitc.com/Notice/DownloadFile.aspx?FileID=262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020-87608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赖希捷、曾嘉伟、唐梓云、蔡钰莹、余力、曹敏 /020-37860544/1075/0543/0735/0532/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希捷、曾嘉伟、唐梓云、蔡钰莹、余力、曹敏
电 话: 020-37860544/1075/0543/0735/053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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