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总厂2024年二/三类投资项目工程设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油化工总厂2024年二/三类投资项目工程设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石油化工总厂2024年二/三类投资项目工程设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2.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800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石油化工总厂二/三类投资项目工程(单项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2.6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2.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进度、质量等考核情况进行份额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1及以上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压力容器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及以上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1年以来有炼油工程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万元)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化工石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炼油工程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专业设置、人员数量、持证及业绩要求如下:
①主要专业指工艺、设备、结构专业,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不允许兼职);
②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③设备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机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⑤2021年以来有炼油工程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万元)的对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7月2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 17 时00 分。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6.1开标时间:2024年7月23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邮编:257000
联系人:滕栩
电话:0546-8596563
电子邮箱:tengxu.slyt@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69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5号楼二层;
邮编:257000
联系人:赵宁
电话:0546-8767125
电子邮箱:zhaoning286.slyt@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石油化工总厂设备工程管理中心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梁更生0546-8596223 | 电子邮箱 | lianggengsheng.slyt@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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