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矿业公司海测滩矿井及选煤厂换热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4-6-H20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矿业公司海测滩矿井及选煤厂换热站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矿业公司海测滩矿井及选煤厂换热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数量:换热站内各换热机组、以及满足换热站系统正常运行的主要辅助设备等,计划采购数量:供热量12.0MW双螺纹管汽-水换热机组1套;供热量6.7MW双螺纹管汽-水换热机组1套;供热量10.5MW双螺纹管汽-水换热机组1套;供热量1.8MW双螺纹管汽-水换热机组1套;供热量5.7MW双螺纹管汽-水换热机组1套;供热量1.7MW双螺纹管汽-水换热机组1套;以及相关配套的辅助设备。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为: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矿业公司海测滩矿井及选煤厂换热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母公司营业执照及母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台换热量8.0MW及以上中国境内换热站设备的有效销售业绩。(备注:1.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内容及签署盖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以及能够体现单台换热量规模的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文件需加盖用户印章,并提供至少1张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2.业绩合同文件中买方名称、货物名称、采购数量等关键信息必须清晰可见;3.合同复印件不清晰及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6.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容查询结果截图,截图提供不全不清楚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一失信交易商名单以及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中心(陕西德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被评委认定存在围串标情形且在限制期限内供应商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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