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云腾渡电站运行维护项目外包服务(采购编号:MFGS JY-XB-202401),采购人为贺州市裕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人为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比选采购,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比选采购活动。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贺州市裕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云腾渡电站运行维护项目外包服务
2.项目规模:云腾渡电站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北源村,在合面狮水电站下游约3公里处,距信都镇政府5公里。云腾渡电站有两个厂房,老厂装机7×160KW(1984年投产),新厂装机8×400KW(2002年投产),电站机组均为立式机组,发电机出口电压400V,配置有35kV升压站。电站属于河床式,溢流坝,水库无调节功能,发电水头5米。交通方便,有村级公路到厂房及水库大坝;电站有一幢二层办公生活楼。
3.采购范围:
3.1 电站设备运行维护范围
3.1.1 云腾渡电站所属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主变压器、直流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辅机控制、通讯设备、起重设备、工业电视、保护及自动化装置、通风系统、35kV系统高压电气设备、厂用电系统、闸门及启闭装置及其他与电力生产相关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运行管理;水库、大坝的安全监测和日常巡查及维护。
3.1.2 云腾渡电站发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电站值守、巡检、维护、试验、所辖设备的检修(不包含机组A级检修)、安全整改和临时故障缺陷的修复或更换处理等具体作业及相应 管理工作;事故抢修;配合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技术监督、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保护定检、仪表检验、压力容器年检、起重机等各种设备的年检项目的实施。按照采购人管理要求完成生产统计、仓库管理、现场运行培训、安全可靠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等工作。检修维护及安全整改所需的易耗品材料由承接方自行采购,包含在报价中(易耗品材料每年费用为5万元)。设备及装置性材料由采购人提供。
3.1.3机组的开停机、倒闸操作、安全措施操作、现场设备操作、应急运行操作,负责每日至少三次现场设备巡回检查、检修设备验收、设备卫生等工作。
3.1.4 日常检查维护电站防洪防汛设施、确保电站周边的防汛排水渠畅通、做好电站防洪度汛工作。河面、拦污栅垃圾清理、处理。
3.1.5 按照采购人要求编制年度、月度检修计划及备品备件、运行维护所需消耗性材料、工器具补充计划、仓库出入库管理。
3.1.6 负责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设备、人员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运维过程中乙方由于自身造成设备损坏、运行误操作、违反电力安全规章、违反劳动纪律等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及影响发电的,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3.1.7 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1.8 电站办公楼及日常生活设施维护维修工作。
3.1.9 做好电站的安保工作。
3.1.10 与周边民事协调(发放信都镇北源村彭家寨第十二组口组每年补偿费;发放信都镇马塘村第二、三、新屋、上屋、渔户村民小组及水口寨集体组每年补偿费。
3.2 原电站运维人员的接收和安置
3.2.1 承接方公司无条件接收贺州裕丰公司之前建立正式劳动合同的自愿转签在岗职工。承接方公司与意愿转签在岗职工(18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类型、期限不变,转签职工的工龄连续计算。
3.2.2 承接方公司应保证意愿转签的职工薪酬水平、福利水平不低于目前水平,后续可随着社会发展、行业政策、地区薪资、企业效益等情况变化作相应调整,岗位职务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原电站运维人员2023年职工薪酬总额为97.2万元、福利费总额为8万元、交通补贴3万元)
3.2.3 按照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要求,承接方公司必须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确保不降低目前的缴费比例(国家政策、地方政策有变化除外)。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16%、基本医疗保险6.5%、工伤保险0.45%、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8%。
3.2.4 后续承接方公司调整云腾渡电站运营模式,对本次转入承接方公司的原云腾渡电站职工引发经济补偿事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发经济补偿金, 费用由承接方承担。
3.2.5 承接方不得随意辞退原贺州裕丰公司职工,如确有原因需辞退原贺州裕丰公司职工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否则经济补偿金由承接方全部负责;承接方提出并经采购人同意辞退原贺州裕丰公司职工的,引起经济补偿金在贺州裕丰公司工作年限部分由贺州裕丰公司承担,在承接方公司工作年限部分由承接方公司承担。
3.2.6 对不愿转签承接方公司并已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承接方公司不得重新聘用,如确有原因需要聘用的,由承接方补偿贺州裕丰公司的经济补偿金支出费用。
3.2.7如承接方公司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再具备承包条件,原电站运维人员由贺州裕丰公司接收另作安排。
3.2.8 电站运维人员正常履职情况下,承接方应按月足额发放转签职工的薪酬以及相关福利待遇,如承接方拖欠或未足额发放转签职工的薪酬及福利待遇,承接方应支付承包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并赔偿贺州裕丰公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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