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仓储配送中心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AHYZZDYD-202409019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通过微信、支付宝、QQ等APP扫一扫功能扫码填写。提示:按照被监督对象属地和级别,选择界面中相应监督单位,相关信息应准确填写,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招标公告
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仓储配送中心冷库设备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仓储配送中心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AHYZZDYD-202409019
3.项目概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仓储配送中心冷库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内容:
4.1 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4.1.1.本项目采购阜阳仓储配送中心冷库设备,总预算费用1870000元。建筑主体为地上一层,面积约900㎡,高5.2m,包括为2个冷藏库、1个冷冻库等,具体尺寸参数见图纸。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服务)规范书。
4.1.2.资金落实情况,费用企业自筹。
4.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测试、调试等工作,并正常投入使用。
4.3包段划分:1个包。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4服务范围为:阜阳市境内。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邮政及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7.1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7.2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9日上午9:00至2024年10月1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文件费用缴纳回单或直接发招标代理公司项目经理邮箱)。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4年10月21日13:45-14:0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2)递交及解密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上传,并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其他未中标的供应商无须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9.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与一环路交叉口万事通大厦6层
联系人:常工 电话:139 5691 3814 邮箱:971442876@qq.com
12. 其他事项说明
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拟放弃投标的,必须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效的书面放弃投标告知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条目号 | 内容 | ||
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
11.1 |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按以下部分组成编写:(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应答、编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3.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投标人资格条件应答页码对应表(须按表1-初步审查表的格式,制作索引,明确每一项评审内容对应的事投标文件的具体章节和页码) 2.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企业简介。 8.企业情况信息表。 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0.其他(初步审查表中要求的其他内容)。 11.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3、杜绝负面行为承诺书。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须按表2:详细评审标准表的格式,制作索引,明确每一项评审内容对应的事投标文件的具体章节和页码): 1.技术条款偏离表; 2.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3.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注1:投标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上传电子平台。 注2:投标人编制上述文件时,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未提供的格式自拟。 注3:在投标文件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4:投标人如未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5: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注7: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原件按照采购人要求备查。 | ||
13 | 投标报价 | ||
13.1 | 最高限价金额:1870000元; 此费用应包含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辅材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深化设计费、考核(检测)验收、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维保、培训、环保等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的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 ||
13.2 | 1.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对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按照实际情况自行报价,不得拆分,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2.投标人对采购人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范围以外的报价或赠与、免费提供等内容,采购人评标时不予考虑。 3.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所有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报价如有一次性优惠,必须明确优惠比例,且明确对应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优惠比例;如没有明确,将视为所有报价均等比例优惠。 | ||
14 | 投标货币 | ||
14.1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
15 | 投标保证金 | ||
15.1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 注:投标保证金须采用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AHYZZDYD-202409019),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保证金账号:934016013000061048 户名: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黄山路支行 1、若距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其响应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按无效处理。 2、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其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 ||
16 | 投标有效期 | ||
16.1 |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日 | ||
17 |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
17.1 | 本条款替换为: 投标文件形式和份数:经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成功上传的加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投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或盖人名章)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 ||
19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9.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公告。 | |||
22 | 开标 | ||
22.1 |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 ||
25 | 投标文件的初审 | ||
25.1.3 | 本条款增加规定: ★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如唱价/评审后发现不同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供应商响应的包予以否决。 | ||
30 | 确定中标人 | ||
30.1 | 推荐由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标,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标。。 | ||
35 | 履约保证金: | ||
35.1 | 合同约定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设备质保期满,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转账方式收取,收取比例为中标金额的5%。 | ||
36 | 中标服务费 | ||
36.1 | 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框架协议为依据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以上费用响应供应商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 ||
其他 |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若两次招标公告均无人响应,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由渠道平台部重新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 ||
签约以及付款方式 | 签约:由市分公司渠道平台部作为合同主办部门发起合同审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完成合同履约及付款工作。 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为合同总价的70%,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30日内;第二次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5%,在全部设备测试合格并稳定试运行6个月,且最终验收合规后30日内;第三次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终验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质保期满后支付,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 ||
特别提示: 1.采购供应商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 2.采购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或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均视为采购供应商的行为。 注:1.《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详见附件: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2.采购供应商是指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3、中标单位后期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和 优盘一份。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1.2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
2.2 招标代理系指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招标方系指采购人及招标代理/采购人。
2.4 投标人系指收到招标邀请并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最终用户系指货物使用单位。
2.6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
2.7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相关服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4、 合格的货物
4.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3 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评审程序和合同草案。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7.2 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清。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3、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组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附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相关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13.2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3.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13.4 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投标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13.5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标价格的增加、中标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3.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7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13.4条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3.8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明。如有漏报,投标人中标后须免费补足,并使采购人满意。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文件中适用的投标货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5.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15.3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15.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付中标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15.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代理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有效期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4 传真或邮递投标概不接受。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此条适用于中标候选单位)
18.1 封装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所有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每本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 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8.3 如果未按18.1和18.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并与中标候选公示期内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地点。未中标单位无须提供纸质的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招标代理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代理将拒绝接收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1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将按第15.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开标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进行线上电子开标(在官方网站中下载投标管家进行上传)。
22.2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开标。
23、 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组建;5人)。
24、 评标原则
24.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详见表1:初步审查表)
25.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3 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6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7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费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25.8 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原投标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规则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25.9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 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
9)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 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6.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7、 投标的评价
27.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7.2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分标准详见表2:详细评审标准表。
注:保留两位小数
28、 与招标代理和采购人的接触
28.1 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方接触。
28.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9、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由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标,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标。
29.1 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最终中标。
29.2 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9.3 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29.4 如采购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9.5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公示期为3天。
29.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0、确定中标人
30.1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30.2 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终止招标。
31、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1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项目终止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31.2 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 授予合同
32、合同的授予标准
32.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2.2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2.3 当出现拟中标人为首次与中国邮政合作、拟中标价格较低、拟中标人应答较为简略等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核实履约能力的情形时,中标人应在合同签约前配合招标人会商核实情况的相关工作。
33、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向招标方确认。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 由市分公司渠道平台部作为合同主办部门发起合同审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完成合同履约及付款工作。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为合同总价的70%,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30日内;第二次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5%,在全部设备测试合格并稳定试运行6个月,且最终验收合规后30日内;第三次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终验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质保期满后支付,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5、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交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表1 初步审查表
审查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资质证书 | 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叁级) | ||||||||
| 承诺书 | 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其中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承诺必须满足)承诺书格式参考采购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控股管理关系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参考采购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截图,及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参考采购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投资关系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参考采购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 |||||||||
不良行为 | 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注: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参考采购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以采购人审核结果为准。 |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参考采购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 |||||||||
分包、转包 |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注: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参考采购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 |||||||||
其他要求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内容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应答、编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 报价函、 承诺书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符合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报价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报价保证金的规定。 | |||||||||
报价唯一且有效 | 投标人的报价唯一且有效,不超过最高限价,符合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中所有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 |||||||||
杜绝负面行为承诺书 |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表2:详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1 | 体系认证 |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
2 | 所投设备性能(10分) | 供应商所投核心设备与关键材料的技术参数优于采购需求中的参数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每项加2分,最高加10分。 |
3 | 项目实施方案(12分) | 1、根据本项目需求,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技术方案、培训方案、质量保证方案等,以上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 |
4 | 售后服务与维保(9分) | 1、免费质保期为2年的得1分,免费质保期为3年及以上的得3分。 |
5 | 应急预案 (2分) | 结合本项目,对供应商提供的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对应措施的全面性、科学性、操作性等方面综合评定。较好的得1-2(不含)分,一般的得 0-1(不含)分。 |
6 | 项目人员配备(4分) | 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配备表及人员资质复印件(包含: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人员等)的得4分,缺一项扣 1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7 | 业绩(10分) |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本项目设备销售案例。每提供1个业绩合同得1.5分,本项满分7分。 |
8 | 价格得分(50分) | 格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价格分=(Pmin/P)*50,Pmin为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者,P为供应商有效报价。 |
备注: 1.评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推荐由各包由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标,其他供应商按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补。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标。
第三章:合同草案
阜阳仓储配送中心冷库设备合同
合同编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 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 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 是指甲方和乙方签署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总价 是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 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与增值税税款两部分之和。
1.3 设备 是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选定品牌和型号的全部 软硬件产品及所有必要的附件/备件,详见附件 1 。
1.4 服务 是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维修和合同中约定乙方应承担的
其它义务。
1.5 项目 是指 阜阳仓储配送中心冷库设备项目 。
1.6 项目现场 是指设备安装运行的现场,具体地点为甲方在本合同中 指定的地点 阜阳市颍东区河东办事处向阳北路516号 。
1.7 交货地点 是指本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向甲方交货的具体地 点: 阜阳市颍东区河东办事处向阳北路516号 。
1.8 日 是指公历日数。
1.9 安装验收 是指根据本合同第 8.7 条约定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运抵项目 现场后进行的系统安装及测试验收。
1.10 试运行 是指根据本合同第 8.8 条约定安装验收合格后所进行的试 验运行。
1.11 终验 是指根据本合同第 8.9 条约定乙方提供的设备通过安装验收 并在试运行期满后进行的最终验收,甲方向乙方发出终验通知书,在终验通知书 约定的时间内乙方配合甲方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进行的最终验收。
1.12 质保期 指自终验合格证书 签署之日起,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
的为期 年的设备质量保证服务期,具体服务内容见本合同第十三条及附件 。
1.13 甲方主管机构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机构。
1.14 合同履行期间 指本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 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 合同标的
2.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提供相应的设备及其配套软件的安装调试、试运 行、检验、测试以及软件升级、保修等相关服务, 具体约定详见本合同及其附件。
2.2 合同履行期间,若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及其备件遇替代、价格下降或合 同涉及的设备配置更新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本合同涉及的设备价格做相 应下调或要求乙方提供更新配置后的合同设备及其备件,且价格不高于本合同成 交单价及届时乙方提供的本合同所涉及设备及其备件在中国市场的最低价。
2.3 在设备正常使用期间,如果设备软件升级,乙方承诺保证甲方或甲方指 定的第三方免费获得升级软件的许可使用权。
2.4 乙方应派遣健康,有经验,有相应技术能力且相对稳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完成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承担的向甲方交付设备和提供服务的工作。乙方保证事先 安排的技术人员在合同实施各阶段中及时到位并保持稳定。若因特殊原因, 确需
更换人员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更换同等 级别及以上的合格人员,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及质量。
2.5 乙方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其设备及服务供应商资格: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任务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要求的时限供货;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6 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至其指定的第三方, 无需取得乙方同意。
2.7 乙方按照本合同及技术规范书(详见附件 2 )的约定,对甲方指定的 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2.8 在设备质保期满后的 年内,若甲方有需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 供与合同设备兼容性能不低于原部件、并能使之正常运行的零部件, 价格应不高于本合同实际购买价格。
第三条 标准
3.1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配件、辅件、附件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 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下列第 种技术和质量标准:
(1)按同类设备国家标准;
(2)按同类设备部颁标准/行业标准;
(3)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同意按附件 所约定标准执 行;
(4)按双方签订本合同前确认的样品(由双方确认后封存)标准执行;
(5)其他 。
乙方设备及其备件交付时必须适用上述标准中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 标准。
3.2 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第四条 价格
4.1 本合同项下设备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 元),
增值税 元(¥ 元)。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
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 相应调整。
分项价格清单在合同附件 中列明。
4.2 凡需甲方另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所有第三方软硬件产品,乙方应 在设备软硬件及配置建议清单中列清并附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否则均视为应由 乙方提供且其价格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内。
4.3 乙方承诺甲方及甲方的下属机构在购买相同设备和相关服务时,设备和 服务的价格不能高于本次合同的价格,折扣率不能低于本次合同的折扣率。
第五条 付款
5.1 付款方式
5.1.1 第一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即 : ¥ 元整(大写: 元)。 在设备安装验收后,并且甲方收到由最终用户及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 后 30 日内,以银行 (承兑汇票/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金额为合同总价 %的商业发票正本 1 份;
??甲方/最终用户和乙方共同签署的设备收货证明正本 1 份;
??甲方/最终用户和乙方共同签署的初验合格证书正本 1 份;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付款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正本 1 份;
??其他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的如测试(抽检)合格证明等材料。
5.1.2 第二次付款:
第二次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即 : ¥ 元整(大写: 元)。 在全部设备测试合格并稳定试运行 个月,且最终验收完成后,甲方收到由 最终用户及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 30 日内,以银行 (承兑 汇票/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1)金额为合同总价 %的商业发票正本 1 份;
(2)甲方/最终用户和乙方共同签署的终验合格证书正本 1 份;
(3)乙方向甲方出具的付款申请书正本 1 份。
5.1.3 尾款
第三次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 即: ¥ 元整(大写: 元)。 终验合格证书 签署之日起,质保期满后,由甲方
在收到由最终用户及乙方提供的合格的下述文件 日内,以银行 (承兑 汇票/转账)方式支付。
(1)金额为合同总价 %的商业发票正本 1 份;
(2)甲方/最终用户同意付款证明原件 1 份;
(3)乙方向甲方出具的付款申请书正本 1 份。
5.2 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行 号:
账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应提前 5 日书面通知甲方,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发票的提供
5.3.1 乙方提供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5.3.2 发票提供时间
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 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
5.3.3 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抵扣、发票监控异常而造成损失的, 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 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3.4 甲方发票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41200713948635P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西路县委巷1号
电 话:0558-229630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东支行
账 号:1311006019200016621
5.4 若乙方提供虚假、作废等无效增值税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 提供发票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损失。
5.5 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如乙方有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则甲方有权从未支付合同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 甲 方有权继续追偿,乙方应另行给予甲方赔偿,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5.6 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 1 日,以 应付价款为基数,按照应付款当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保函)
6.1 乙方是否适用履约保证金(保函),二者任选其一:
?自乙方收到合同项目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7 日内,至迟在本合同订立 前,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 务的保证。
(1)向甲方一次性缴付¥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的 履约保证金;
(2)向甲方提供通过甲方认可的商业银行开具的¥ 元(人民币 大写: 元整)的银行保函。
?双方商定:乙方不需要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6.2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 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 资金抵付其因乙方违约行为蒙受的实际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 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6.3 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 甲方书面通知后 7 日内补足;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 1 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 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 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6.4 本合同期满后,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无争议 的,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 甲方将剩余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或者书面通
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第七条 交货、安装及调试
7.1 乙方在交货前,应在所提供的设备内预先按照甲方的要求安装乙方提供 的软件,并根据甲方要求预装其他软件,乙方设备必须通过甲方组织的技术符合 性测试。
7.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将设备、相关附件/备件及第 7.3 款中 约定的文件送达项目现场或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设备运输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测试、调试等工作,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及收货人: 阜阳市颍东区河东办事处向阳北路516号 。甲方变更交货地 点和收货人的,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乙方。
7.3 乙方应在设备交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交发货证明原件两份、标明交货内容 的明细单、设备合格证、维保证明以及本合同及其附件中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
7.4 所有设备应成套装运,设备的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和易磨损部件应与相 关设备一同发出,并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适当的包装并采取足以保护其安全完整 等保证其质量、性能的措施。
7.5 乙方应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与相关系统的连 通,并与项目其他设备、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密切配合, 将安装调试计划和进展情 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负责监督与配合, 并尽可能提供便利 的工作条件。如果乙方迟延履行上述义务,使甲方不能及时配合,由此而造成的 项目实施进度延误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7.6 在乙方提供的设备开始安装调试 15 日前,乙方的技术人员应书面向甲 方详细说明安装调试要求,并确定安装环境,确保本合同项下设备能够在指定的 环境中正常运行。甲方应派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此项过程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7.7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双方应签订安装调试备忘录,记录安装调试过程中 发生的各种问题,以及甲方限定乙方改正并解决问题的日期。
7.8 设备交付给甲方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检验、测试和验收
8.1 在设备交货前,乙方应对设备质量、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 并 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是设备交货时提交给 甲方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设备质量、性能等指标的最终检验标准。
8.2 乙方负责所提供设备的软、硬件的现场安装、调试和与相关系统的连通,
并协助甲方进行验货、测试等工作。甲方和/或甲方主管机构有权检验(包括抽 检)和测试设备。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检测手段和检测设施, 并承担相关费用(包 括甲方检测人员提供协助的费用)。检验(包括抽检)后由甲方或甲方主管机构 或授权委托单位出具检测(抽检)报告。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并不因甲方检 验和测试过设备而被免除。如果任何由乙方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 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设备,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指定的时限内免费进行必 要的修改以满足要求,或者更换被拒绝的设备,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8.3 设备到达项目现场或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乙方与甲方代表按设备清 单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验货,包括但不限于验视设备数量是否齐全、外观是否完 好等。经甲方代表和乙方确认设备符合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后, 由甲方收货单位 签发收货证明 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收货单位签发收货证明 仅具有证明甲方在某一日期所收到的设备箱数以及箱体表面未出现严重破损的 作用,并不代表甲方对设备质量做出了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认可。
8.4 若开箱检验中发现设备数量与合同数量不符,乙方应在 5 日内予以补足; 若设备短缺、毁损或者存在其他与本合同质量要求不符情形的, 甲方有权拒收并 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 日内用全新且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 和性能的设备予以调换,并保证设备按期进行安装与调试,由此产生的迟延履行 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8.5 开箱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 失的证明及乙方履行其交货义务的证明,开箱检验合格证书的签署不使甲方丧失 因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同时不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的质量 保证责任。
8.6 甲方在设备及相应附件、备件到达项目现场对其进行检验、测试的权利 及必要时拒绝接收该设备及相应附件、备件的权利将不会因为其在启运前曾经得 到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7 设备送达甲方指定的项目现场并安装完成之日起 10 日内,由甲方代 表和乙方代表共同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安装验收在项目现场进行,测试手 段和方案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加安装验收,
其相关费用乙方负担。如设备各项指标满足技术规范书 的相应条款要求,通过安装验收测试,则甲方应给乙方签署初验合格证书 (正本两
份);如果该设备无法按项目实施进度要求的时间安装验收,乙方应承担本 合同第 19.1 条约定的责任。
8.8 在安装测试初验合格后,将进入设备的 个月的试运行阶段。试 运行阶段乙方应负责设备达到技术规范书 中相应条款要求的功能和性能。 如果由于乙方设计及开发失误所引起的质量和性能等问题造成甲方系统瘫痪 等重大故障,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查明原因和尽快解决问题,由此产生 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问题解决后,试运行期将重新开始计算;如果由 于甲方或系统软件原因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经双方确认不属于乙方设备 问题,则时间顺延。乙方应保障设备试运行的顺利进行,如果因乙方原因无 法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成试运行,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 19.1 条约定的责任。
8.9 若试运行期满,设备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技术功能和性能要求, 则从试运行期满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设备进行终验。终 验通过后,甲方应给乙方签署终验合格证书 (正本两份)。终验在项目 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测试手段和方案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确认。乙方 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加终验,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8.10 如果合同设备因乙方原因经两次终验测试仍未能通过验收,则甲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11 在设备终验合格前的任一阶段(包括安装、调试、试运行、初验等 阶段),如果合同设备或部件、零件(含软件和硬件)出现故障、损坏、缺 陷或合同设备的性能或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负责在 个工作日内排 除问题,修理或更换出现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设备、部件、零件(含软 件和硬件)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12 自终验合格证书 签署之日起,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修 服务。
8.13 甲方有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控制、检查的权利, 并有 权召开有乙方参加的项目协调会,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8.14 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设备无法正常进行安装、调试、检验及测试 等工作,则在乙方完成设备交货并向甲方提出验收测试申请之日起 15 个月后, 设备视为终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书应由甲方向乙方签发。但乙方应按照甲
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其合同未尽责任和义务。
8.15 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或其他义务。 第九条 包装及标记
9.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生产厂家的原厂包装。乙方所供货物名称、规 格、数量应符合本合同要求,随箱资料齐全。在交付过程中应采取符合国际标准的保护措施,并且根据设备的不同特性采取防潮、防雨、防震、防锈、防腐等措施,包装应足以承受并不限于海陆空多种运输方式、长途运输、野蛮装卸, 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或降雨的环境,以及露天存放等,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合同约定的项目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标明保持干燥 ,小心轻放 ,此面向上 等国际惯用图示,为达到以上要求而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2 如乙方采用木质包装的,必须具备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文件。
9.3 如果因为乙方在发货前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不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 成设备的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进行补充, 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 合同设备安装地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9.4 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要求。
9.5 乙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印刷体标明:项目名称、设备及相关软件名称、 包号、合同号以及甲方及乙方名称和相关信息。
9.6 乙方设备及其包装,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关于生态环保的要求,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并按照规定回收包装物。
第十条 保险
设备交货前的所有关于合同项下设备的保险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投保的保险 险种为: ,保险范围 为: 。
第十一条 附件、备件
11.1 除了合同中明确标明的由甲方提供的物品外,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设 备安装、调试、运行等所需要的全部附件、备件、设备、线缆以及安装材料等物 品。如果为整个设备安装、调试、开通、运行所提供的这些物品出现任何短缺或 质量问题时,乙方应负责免费及时补充、更换或修理这些短缺或有质量问题的物 品。若由此影响工程进度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
乙方还须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书 或合同附件中要求提供设备的附件和备件。
(2)甲方从乙方选购所需设备的附件和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 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3)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①作出停止生产的计划之日起 30 日内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 所需的备件。
②在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设计和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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