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保险服务 | 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 一是为长沙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在用电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因意外事故、管理不善或故障等原因发生电梯安全责任事故承担保险责任。二是对长沙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除电梯外)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在使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 1 | 项 | 9370000 | 9370000 |
无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法人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注:①本项目允许法人机构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一家保险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及总公司的《法人许可证》。②已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换发新版许可证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75号)换发新版许可证的,投标人可提供《保险许可证》代替《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法人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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