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装置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装置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项目总承包工程,经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濮阳市石化路与濮水路交叉口往南100米路西中原大化公司煤化工装置厂区。
2.项目规模:低温甲醇洗装置VOCs尾气按照改造后的气量40000Nm3/h处理;甲醇精馏装置100%负荷不凝气洗涤前气量设计值为800Nm3/h;处理供水厂污水臭气建议按照气量20000m3/h考虑;由招标方提供设计值。
3.招标范围:该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该项目所涵盖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全部为投标方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醇中间罐区收集系统的改造设计、蓄热焚烧蓄热氧化炉、风机及配套的工艺、设备、管道、土建、电气、仪控、电信、消防、通风、给排水、暖通、伴热、地下管道等设施,包括与原有管道或烟道口的连接和连接所需要的改造,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特种设备报检、三查四定、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用调试、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等。投标方需完成环保、安全、消防、质量、档案、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整体竣工验收。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在原料气路线环评中体现,不再需要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投标方需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令,做好三同时安全综合分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等。
为确保项目的完整性,本项目范围中虽未列出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所有内容,仍视为本项目范围的内容,均由投标人全部负责,招标方仅负责指定接引位置,并配合提供接引施工条件。
★中标单位需协助招标方向县、市、省、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贴;配合项目最终环保验收;其它与废气治理整体改造工程有关的工作。
4.工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具备试运行条件(合同签订后 50天内完成工艺包设计;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设备到货;现场施工时间 30 天以内)。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装置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RTO工艺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2.投标方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压力管道GC2及以上设计资质,压力管道安装GC2类及以上资质。
3.投标方应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个类似RTO项目业绩,处理原始风量≥70000Nm³/h(以2021年以来合同为准)。投标方2021年至今承担所有的项目业绩,不得有安全环保事故,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说明:投标人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内容应能体现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或型号(必须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4.人员要求
4.1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有本单位提供的职称聘用证明,合同期间不得在其它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4.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合同期间不在其它工程担任任何职务,非业主方要求在投标和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4.3其他管理人员:依据工程需要需配备的施工、质检、安全、材料、预算、取样、试验、资料等相关专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且在所属社保机构缴纳社保费(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
5.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有充足的资金保证。
6.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6.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的;
6.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6.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5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的;
6.6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6.7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投标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8被列入河南能源集团或河南能源濮阳园区供应商黑名单的。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独立法人总数不得超过两家,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责、分工等。
四、招标文发售时间:从2024年12月1日12:00到2024年12月6日12:00
获取方式: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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