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部分操作业务外包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油库部分操作业务外包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油库部分操作业务外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将招标人油库区泵房操作、码头带缆、司炉操作、后勤操作、空压机操作、汽车装卸、阀门操作、装卸管理、汽车操作、项目管理等进行业务发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经天津港劳务中心审核,获得港口操作业务承发包市场准入资格,在有效期内,且通过2024年天津港口操作业务(用工)年度资质审核。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至今实施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
3.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注:本条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的相关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或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证明书等银行出具的结算账户证明)。
5.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操作人员持有《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资格类型装卸管理人员,且人数不低于15人,《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且人数不低于1人,持有《司炉证》,且人数不低于8人,持有《压力容器证》,且人数不低于8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即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7.其他:/。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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