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公告: 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更换 3台2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储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广建咨询(东招) 2025-0006号
受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更换3台2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储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更换3台2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储罐项目
2、采购编号:广建咨询(东招)2025-0006号
3、采购预算金额:¥1,660,511.21元
4、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1
采购内容: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更换 3台2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储罐项目
数量: 1项
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且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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