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文件编号:SJ-RZSH2[2025]001
二、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租期 | 备注 |
1 | 交通船 | 载客数为7人及以上。 | 1艘 | 暂定5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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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要求工期至2025年3月15日前,交付到山东省日照市岚山港,主要质量与技术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备甲方要求的相关资质与服务供货能力,保证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本文件要求的设备,并确保提供的设备,满足甲方要求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付款方式及周期
本项目报价暂按银行电汇方式考虑,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甲方(承租人)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货款时,乙方(出租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配合甲方相关支付手续,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出租人)承担。
付款周期为:
本项目无预付款,按照月度计量,每月20日,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结算,出具结算书。结算总价款以甲方最终签认的数额为基准计算。结算后 30 日内支付,支付比例为确认结算额的100%。
如出现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的情况,报价人同意询价方延迟支付。
三、招投标时间
公告截止日:2025年3月3日 17点00分,具体时间以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通知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
本次询价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1200 1675 9000 5250 57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支行
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原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履约、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额的10%收取,由中标人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银行保函、合法正规的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同等金额的往期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提交给招标人,若履约担保采取保函方式的,应提供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
六、报价组成
采购文件的获取与报价文件的投递应通过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文件的下载与上传,并保存文件。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请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据底单备查。
1.报价说明:
本项目签订船舶租赁合同,合同总费用由各船舶租金组成,按月计量,月租金包含除燃油费外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船舶使用费、润料费、淡水费、码头使用费、调遣费、设备使用费、修理费、材料费、各类保险费、检测费、赶工费、折旧费、施工水电费、人工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措施费、环保措施费、人员保险费、税金、利润、管理费和承担风险及其它为完成询价范围内工程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漏报的,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船舶租费不予以调整。
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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