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招标// 医用 气体招标 韶关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液氧及气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韶关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液氧及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824,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药品 医用液氧及气体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824,000.00 824,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年(本项目合同采取1+1模式,首期合同一年,第一年服务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一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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