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20万吨/年环保橡胶油装置空气预热器(招标编号:NTS250801-089806) , 招标人为 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20万吨/年环保橡胶油装置空气预热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20万吨/年环保橡胶油装置空气预热器 | 2.000 | 台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具有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资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具有起重机能力在20吨及以上,及制造所需的切割、机加工、焊接、无损检测(RT、UT、MT、PT)等设备,同时提供上述装备清单及清晰的带经纬度设备铭牌照片(经纬度需与投标人地址一致)及购置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2-2024年度第三方会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且2022-2024年内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有炼油装置或乙烯装置及其配套装置同类空气预热器应用业绩5套,且产品安全运行2年及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签字或盖章版最终用户使用报告及彩色合同扫描件(合同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竣工图纸的扫描件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资料不清晰将视为无效业绩。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交货状态、交货期和结算条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文件必须带有技术及商务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有偏离,仅允许正偏离。负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技术偏离的否决。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3)不同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母公司、全资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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