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粗酚精制项目加药预处理反应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GHY-25540,招标人为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中心。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粗酚精制项目(以下简称1.2万吨粗酚项目)及新疆宣力10万吨/年焦油酚绿色提取项目(以下简称10万吨粗酚项目)均采用了煤科院工艺包技术,其中工艺包技术路线采用耦合专有粗酚原料除杂技术(煤科院专有技术)的减压精馏工艺,并委托煤科院进行工艺包的编制。
其中专有粗酚原料的除杂技术为煤科院专有技术,技术内容涵盖对粗酚预处理的药剂加入技术以及预处理设备的成套使用。为确保技术的可靠性完整性,专利技术方要求药剂的加入技术需与预处理设备成套使用,以确保粗酚原料中杂质的去除效果。
目前,随着上述两项目均已进入工程建设阶段,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因此需进行3台50m3加药预处理加药反应釜(C08R101~103)、2台35m3加药加药反应釜(R2201A/B)的采购。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落实情况: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4供货期:收到订单后120天内完成设备货到现场。
2.5供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图克镇和新疆哈密市淖毛湖镇。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2投标人须具有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2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提供以下相关网站截图或信用报告。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与不少于1份同类设备的制造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协议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具体承包范围的关键页。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无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则出具投标人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近一年(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的清晰扫描件。成立日期晚于 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时间开始提供。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人员要求:/。
3.6设备要求:/。
3.7其他要求: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函(见第六章 7.投标人无不良违规记录承诺函)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三年(2023年至今),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提供投标人无不良违规记录承诺)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
3.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的牵头方要求为设备制造商)
3.9备注: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务必提供齐全,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质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确定),报名通过、并成功购买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在招标竞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竞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竞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发售时间: 2025 年 9 月25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月9 日 17 时 00 分
4.2 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支付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支付。
4.4 标书发票性质:电子版普通发票,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4.5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ccteg.cn),依照平台系统提示信息完成供应商注册;
(2)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内点击购买相应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审核为人工审核,请耐心等待);
(3)投标人将标书费汇至下列账户,并将汇款凭证上传至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25540标书费,否则,因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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