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新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预算金额(元):250000
二、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带 ▲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
注:1.表中数量为预估量,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按实按需分批供货,实际用量以中标的单价和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凭验收单按月结算。甲方采购物资总费用不得超过合同总价,如超过合同总价,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
2.此次采购的核心产品为医用氧,若多家投标人同时提供同品牌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3.医院现有2~10氧气瓶如不满足日常使用需求,需供应商免费提供以满足医院日常使用。
4.如有新增加的气体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5.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在服务期限内,如供应方服务良好,协商后可续签一年。
三、质量要求
1.必须提供足量、合格、安全、有效的气体,气体产品质量:医用氧气符合《中国药典》二部的技术要求。纯氮符合GB/T8979-2008要求、工业氮符合GB/T3864-2008 要求(标准以最新版本为准)。所供气瓶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要求,佩戴好安全附件,瓶肩固定部位雕刻固定充装单位标识,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提供的气瓶采购人不得转借或挪作工业上切割用气、严禁掺入可燃气体,不得损坏、遗失气瓶,否则由采购人按照钢瓶资产残值赔偿。
2.医用气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能确保运输、贮存、使用安全,并保证不会对相关设施如储罐、输气管道等造成不良影响。
3.所供医用气体必须有质量检验证明以及合格证。
4.中标人不得以市场行情紧张等为借口,少送或迟送采购人通知的送货量。
5.中标人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
6.中标人应定期对气瓶及附件进行检验、保养、维修。
7.中标人及采购人所提供的气瓶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因采购人造成气瓶或附件缺损由采购人负责赔偿。
四、售后服务
1.医院气体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且持证上岗。如因违反气体(气瓶)、液体安全操作使用规定,所引发的气体(气瓶)、液体安全事故责任,经有关检测部门认定后由责任方负责。
2.气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人,常规为每周2-3次送货。采购人应确保其联系期间的气液体使用余量。紧急情况优先供货,到货时间一般不超过10小时。
3.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货物的技术支持,包括相应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服务指南等。
4.中标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对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或指导。
5.交货同时应提供合格证及质检证明。
6.产品销售后,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包退包换。
7.如接到投诉,中标人授权代表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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