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
10万吨/年精制磷酸浓缩工艺包及设备国内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10万吨/年精制磷酸浓缩工艺包及设备招标人为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0万吨/年精制磷酸浓缩工艺包及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10万吨/年精制磷酸浓缩工艺包及设备
招标范围: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10万吨/年精制磷酸浓缩工艺包及设备,含所购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配合验收工作、技术资料(含数字化交付资料、压力容器相关资料)、服务及各种备件的供应,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0747-2560SCCHB284;
技术规格见第五章;
服务地点/项目现场: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阳和岭村(宜都市化工园);
交货期:合同生效15个月内货到工程项目现场,同时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指导安装、调试、验收须配合项目节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提供资质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压力容器制造-非金属压力容器(A4)](提供资质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精制磷酸行业中降膜蒸发工艺包及设备合同业绩,产能10万吨/年(基于100% P2O5 )且成功运行2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的应用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合同不能反映考核内容的,还需提供能反映考核内容的技术附件及业主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业主负责人签字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进口产品代理商的,其对于本招标项目所代理的制造商业绩也认可)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及投标人法人代表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见附件,签字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4)其他要求:
①投标单位必须为本次所投产品制造单位,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产品除外)。如为进口产品代理商,则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正式授权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一进口制造商的授权要求唯一,并且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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