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上海有限公司基本有机催化剂制备基地建设项目(一期Ⅰ)防爆电加热器/300KW 380V(招标编号:NWZ251205-2949-105451),招标人为中石化催化剂(上海)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爆电加热器/300KW 380V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上海有限公司基本有机催化剂制备基地建设项目(一期Ⅰ)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防爆电加热器/300KW 380V | 4.000 | 台 |
| 2 | 防爆电加热器/90kW 380V 导热油加热器 | 2.000 | 套 |
| 3 | 防爆电加热器/160kW 380V | 2.000 | 台 |
| 4 | 防爆电加热器/30kW 380V | 1.000 | 台 |
| 5 | 防爆电加热器/130kW 380V | 1.000 | 台 |
| 6 | 防爆电加热器/70kW 380V | 1.000 | 台 |
| 7 | 防爆电加热器/40kW 380V | 1.000 | 台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自身所使用的压力容器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要求。投标人自身须持有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级别不低于D级;或提供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相应级别许可证。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复印件。(3)1、投标人自身须持有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级别不低于D级。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和防爆合格证,其防爆合格证中明确标注的产品功率范围须覆盖1000kW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复印件。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21年至今(五年内),需具有5个单笔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防爆电加热器的制造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型号(须体现防爆特性与功率)、合同金额、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不清晰或关键信息缺失均视为无效业绩)。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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