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四季度及2026年度生产零星维修、技改项目【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 建设规模:按照现有生产厂区布局,以车间/部门审核的生产维修清单、技改方案和报批内容等,生产系统零星维护维修与零星技改【单张派工单中的施工费用在20万元以下】进行施工,满足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及技术改造的实施工作。
2.3 项目投资额:约900万元。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76天。暂定2025年12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
2.5 招标范围: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维护维修及零星技改项目。属于该区域或车间的按照公司规定施工费用单张派工单小于20万元,并且招标人确定不需要进行招标的所有生产经营维护维修及零星技改项目,其他非石油化工类机电工程维修及零星技改。工作内容包含以下:
2.5.1非标设备:非标设备、管道制作及安装调试、定型设备的安装调试、工艺(含压力管道的安装)管道的制作及安装、压力容器的安装及报检;技改或维修中拆除、转运等所有工作;
2.5.2非金属管道【含塑焊制安PP、PE等系列非金属材质管道、板材及防渗漏膜(含拆除、转运)】的加工与拆除;
2.5.3负责对零星技改或维修的电器、仪表的安装及调试(含拆除、转运)。
2.5.4以上项目所附属的防腐保温,设备管道防腐保温等(含拆除、转运)(含非承包方实施的非标设备工艺管线等防腐保温)。
2.5.5以上所有施工所需的正常施工所有吊车、平板车、脚手架。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同时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工业类设施设备建设【或维保(或改造)】”施工业绩。
3.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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