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转让两座MTBE储罐资产项目 | ||||||||
转让方名称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2240000.00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755-83881848 | ||||||||
一、资产情况 | |||||||||
机械设备 | 标的状态 | 租赁 | 生产厂家 | 岳阳华阳工程有限公司 | |||||
规格型号 | φ12600*12000 | 数量 | 2 | ||||||
购置日期 | 2013/6/30 | 成新率 | - |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转让方名称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3〕3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13223288076100001 开 户 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6.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 拍卖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产权交易价款。 7.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的条款。 8.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 | ||||||||
踏勘安排 | 挂牌期间工作日,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由转让方统一安排。现场踏勘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8501956494。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和保密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须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现场勘查确认书》。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资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2.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本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交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3.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4.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作调整。 5.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根据《现场踏勘管理要求》(内容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管理要求》)进行踏勘,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签字盖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踏勘联系时间:挂牌期间工作日,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由转让方统一安排。现场踏勘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8501956494。 6.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7.转让标的资产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选择标的处置: ①保持设备现有状态,做经营使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提供意向受让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实施拆除转运的,提交受让方申请时需提供物资回收类或再生资源类资质,受让成功后需提供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拆除资质。 8.本项目转让底价不包含增值税。(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开具的发票金额,另行支付相应的税金。转让方根据财务制度为受让方开具发票,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税率时,按调整后税率开票)。 9.《资产评估报告》载:储罐目前使用状态为租赁。转让方声明,受让方自行与储罐占用承租方协商受让后腾退、续租和终止事宜。 10.转让标的资产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选择以下标的处置方式: (1)保持设备现有状态,做经营使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提供意向受让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实施拆除转运的,提交受让方申请时需提供物资回收类或再生资源类资质,受让成功后需提供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拆除资质。 11.若受让方选择保持设备现有状态,做经营使用的: (1)储罐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所有,受让方保持设备现有状态继续经营使用的,不得实施拆除、损毁、转移、未经许可的喷涂等破坏性作业,实施拆除、损毁、转移、喷涂的应上报湖南石化,获得书面许可后方可实施。 (2)受让方对设备进行转租或转让的,应在实施前3个月,向湖南石化提出书面申请,获得书面许可后实施转租或转让工作,承租方或者受让方需具备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受让方按照湖南石化《HSE管理体系》要求,定期对设备巡回检查、维护保养、检修等管理工作,保障设备的安全、完好、运行可靠。 12.若受让方选择实施拆除转运的: (1)受让方需对压力容器罐体指定位置切割最小直径不低于1000mmX1000mm任意形状开口;(2)受让方按转让方要求进行环保清洗,产生的危险废液需要进行环保转移,申请转移需要提供环保部门开具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压力容器属特种设备,且罐体内清空后存有少量危险化学品残液,在交付后涉及清洗、置换、拆解、切割、吊装、搬运等事项,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参与受让该标的前,务必详细了解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要求,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该项目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决定参与受让标的,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风险或损失等后果;(4)转让方不提供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性能方面的责任,储罐转移后无法向当地的特检所进行备案,储罐不得继续投入使用;(5)移交完成后,受让方按转让方要求进行土地修复并承担费用,混凝土等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填埋场,购买土壤回填至原基坑,达到地平0米;(6)《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向湖南石化指定账户支付50万元移交保证金。 13.保持设备现有状态,做经营使用的,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现场管理权等;实施拆除转运的,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30个工作日,完成包括出具《拆除实施方案》、资产拆除工作、环保清洗置换工作、资产清运工作、场地修复工作。 | ||||||||
保证金 交纳规则 | 保证金设定 | 人民币50万元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披露截止日21:30前交纳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 ||||||||
三、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
四、交易方式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拍卖方式。 | ||||||||
五、其他信息 | |||||||||
业务咨询电话 | 王经理:0755-83881848 王经理:0755-83281615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网址/微信公众号 |
文章推荐: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25万吨/年聚丙烯合资项目板焊反应器招标公告
江西中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鹰潭市人民医院风冷热泵机组设备采购(第二次)(采购编号:jxzd-202301-18)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