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4-HT-W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北油田东区原油稳定及伴生气综合利用工程轻烃回收单元设备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镇北油田东区原油稳定及伴生气综合利用工程轻烃回收单元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新建1座5万方/天轻烃回收装置,现采购轻烃回收单元,装置具备混烃生产能力。
2.2招标范围:
2.2.1投标人为轻烃回收单元的技术总成责任方,应对轻烃回收单元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零部件的组装、检验与试验、图纸、资料的提供以及与各个分包商间的联络、协同负有全部责任。
2.2.2投标人还应对橇块的性能、安装、调试负责,其所供成套设备不限于《镇北油田东区原油稳定及伴生气综合利用工程轻烃回收单元设计规格书》所述技术要求,应满足工艺性能及指标要求,且保证其系统的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运行稳定性。
2.2.3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原料采购、加工制造、安装、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无损检测等)、运输、装卸、指导安装、培训(组织有效培训,保证现场设备管理、操作人员能熟练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流程并能进行简单故障排除、修理)、现场调试、投运试产等相关内容。
(注:投标人可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3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处理气量和现场场地尺寸以及陆运的限制,合理设计、布置轻烃回收单元内各设备。轻烃回收单元内除轻烃储罐、空压站 、火炬系统外,其他设备应采用橇装型式。投标人供货内容及各项要求详见《镇北油田东区原油稳定及伴生气综合利用工程轻烃回收单元设计规格书》。
2.4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日历天。
2.6交货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
2.7质量保证期:自本设备安装且正常运行后不少于12个月。
2.8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零伍万肆仟捌佰元整(¥11054800.00)(含13%增值税、以及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原料采购、加工制造、安装、检测、运输、装卸、指导安装、培训、现场调试、投运试产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其所供产品制造商应具有以下所要求的的资质,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且投标人应提供与产品制造商的合作协议或承诺中标后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合同。
3.2.1压力容器制造(设计)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D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D1/D2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无需提供压力容器设计资质。
3.2.2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级别: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C2级及以上)。
3.2.3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级别: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级及以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30日前,至少具有一份(套)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至少应包含关键页(合同封面、明细、金额、签字页));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30日以上)、发票查验截图(须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日止查询的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备注:同类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相同设备(混烃回收装置)的供货业绩。
3.4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经盖章的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5.4 投标人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或甲方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
3.6失信条款: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7.3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7.4投标人所供货物应取得设备制造地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撬装设备系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30日09:00:00至2024年4月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4月19日9:0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太白梁乡柳树庄村白草山组1号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蓝海风中心22楼
联系人: 李强国 联 系 人: 马旭
电 话: 18139934557 电 话: 029-6832052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maxu2020@cnpc.com.cn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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