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公司1号发电机和2号汽轮机组设备延寿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FWGK119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成本计划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气电公司1号发电机和2号汽轮机组设备延寿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气电公司2024年技术服务计划项目,计划投资金额380万元(含税),资金情况已落实到位,主要技术服务内容为根据国家能源局相关要求以及国家标准,对气电公司1、2号机组超期服役的状况进行寿命评估,确保机组延续运行。
2.2 招标范围:1、气电公司1号发电机和2号汽轮机组设备及高温高压管道、压力容器(主要检验项目为发电机、汽轮机、螺栓、主蒸汽管道、换热器及换热管道、主给水管道、汽包、联箱及减温器、受热面取样管等部位进行宏观检查、壁厚测量、磁粉检测、超声检测,金相组织、硬度抽查检验)等重要部件,根据相关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金属检测、技改、试验等技术资料分析整理作为重要依据,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机组重要部件的剩余寿命和安全性进行综合检测评估工作并出具由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1号发电机、2号汽轮机组金属检测报告及延寿安全性评估报告;采集、试验机组相关数据评估,出具1号发电机、2号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估报告;采集、试验机组相关数据评估,并出具1号发电机、2号机组能耗及环保指标评估评估报告及发电机定子绝缘试验报告。
2、气电公司1号发电机和2号汽轮机组设备延寿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可能发生割管试验及割管后管道恢复工作,作为项目评估中重要设备修复的一项重要工作。
3、2号汽轮机、2号发电机、1号发电机、2号锅炉本体及检测相关设备解体、恢复项目;检测项目涉及的脚手架搭拆,检验打磨,保温拆装等辅助项目。
4、负责指导收集1号发电机、2号汽轮机组设备延寿项目工作必要准备的基础资料、检修、运行资料、特种设备等资料,以及申报机组延寿所需的提供给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文件的收资、成文工作,并配合指导委托方从技术层面完善机组延寿必需的资料、报告、文件以达到能源监管办、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委等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通过的标准文件、报告及标准资料,最终达到符合1号发电机、2号汽轮机组设备延寿运行条件的目的。
5、2号机组金属监督所涉及管道及附件的定检工作及出具定检技术报告。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中油电能气电公司1、2发电机组现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38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气电公司1号发电机和2号汽轮机组设备延寿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资质(资质要求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4①投标人的检验人员要求有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及无损和理化检测检测人员资质,其中具备无损检测RT、UT、MT、PT、理化检测(金相检测)Ⅱ级资质人员,每项不少于1人(出具相关项目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投标人能够提供锅炉、汽机、电气、热控、化学、金属专业人员各1名或以上、总数不少于6人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
3.5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2021.1.1-至今)2台(含2台)50MW及以上发电机组延寿(安全、综合等)评估业绩;具有近3年(2021.1.1-至今)已完成的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机组的检修调试业绩1个;备注:业绩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前内签订的50MW及以上发电机组的延寿评估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1.1-至今)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犯罪等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承诺1:①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如果在招标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投标人中标资格;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须承诺2: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7投标人承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3.8投标人需承诺项目验收合格后,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格,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3.9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5 月 9 日 09 : 00 :00至 202 4 年 5 月 15 日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 4 年 5 月 20 日 09:00:00 。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2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许达
联系电话: 0459-5727307
招标人: 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18945955086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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