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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污泥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 2024-05-31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污泥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投标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 WJZJ2024-Q-G-006

二、招标内容:污泥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合同履行期限: 420

四、项目地点: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五、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亿柒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 17450 万元)

六、采 购需求说明:

( )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处理能力为 2 × 300t/d 的污泥处置线 ( 含水率 65% 的湿污泥 ) ,建设 2 × 120t/d+2 × 140t/d 的污泥干化机(本期安装 4 台,南侧预留 2 台场地),另外建设一条规模年产陶粒 10 万立方米,日均生产陶粒 400m 3 的生产线。工艺设备系统包括:污泥接收及储存系统、污泥干化系统、半干污泥输送系统、污泥焚烧及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汽水循环系统、灰渣处理及储存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化学水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测量及控制系统等。陶粒生产线(陶粒物料原料及产品的储存系统,陶粒焚烧回转窑系统,回转窑烟气净化系统,以及配套的相关辅助系统等)。

(二)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 一体化),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工艺设备系统设计)、竣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供应及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含地基处理)、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的监造、催交及催运、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性能质量保证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全厂起重设备等)的验收、评估、评价、取证等工作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全厂起重设备等监检费用由招标方负责)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招标方的委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办理项目报建、验收等工作。(详见招标书中的采购需求)

1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工艺设备系统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和服务、专业设计配合和服务、配合各专项许可审批的设计服务以及竣工图的编制等相关服务。

2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 由招标方采购及不在投标方供货范围的除外 )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

3 )施工范围:该工程任务书内所有投标方范围的施工工程,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交完整竣工档案,并对档案的真实性负责。

4 )服务范围:

①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提供投标方范围内的各类施工图审查资料并配合完成各类审查。

②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③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2 、质量目标: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验收交付标准。

3 、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图通过各类审查。

七、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信誉要求: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单位应具备如下 1.1 设计资质和 1.2 施工资质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1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 1 )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 2 )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 3 )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 4 )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2 工程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 施工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联合体投标:须由 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上述施工资质 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 3 家。

2 、投标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 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 、投标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 (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要求自 2019 5 月以来承担过【年处理污泥 12 万吨及以上或 500t/d 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处理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 】或【年处理污泥 12 万吨及以上或 500t/d 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处理的设计类似业绩】。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和施工类似业绩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 ( 适用于招标项目)、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设计类似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条款要体现设计单位名称)、 竣工验收证明或 审图合格证。

招标人有权对类似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4 其他要求:

  1. 组成联合体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具备以上相应的施工资质。

  2. 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三) 报名时投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带好原件现场备查,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1 、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特定资格要求中的 相关证书复印件

2 、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有授权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 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 公章,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八、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出售时间:招标公告上网起至 2024 06 07 日( 9 00 11 30 13 30 16 30 节假日除外)

2 、出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 501 号凯悦大厦 5

3 、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 、售 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九、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 、开始接收时间: 2024 07 01 09 00

2 、接收截止时间: 2024 07 01 09 30

3 、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 501 号凯悦大厦 5 楼开标室

4 、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十、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 2024 07 01 09 30

2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 501 号凯悦大厦 5 楼开标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现场踏勘: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 , 各投标供应商可进行现场踏勘,自本公告发布起由投标单位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慧

联系电话: 13962195155

联系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简村路 100 号湖滨大厦 1701

2 、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芳、李明 联系电话: 0512-63405566

邮政编码: 215200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 501 号凯悦大厦 5

十三、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四、本公告发布在采购与投标网 (www.chinabidding.cn) ,具体以上述网站为准。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未经授权,禁止转载。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 05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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