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 P-DY-20240320-000038
二、报价有效期: 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 浙能嘉华9号机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和化学清洗过程监督检验、能效测试及大气污染排放检测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9号机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和化学清洗过程监检验等服务 | 1 | 项 | 6% | 2024-03-31 |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服务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9号1×1000MW机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方案》主要工作内容为:9号机组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9号机组所属压力容器整体安装监督检验;协助企业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服务2:另外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锅炉安全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浙市监特〔2022〕16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化学清洗过程监督检验、能效测试、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协助向登记机关提供资料办理锅炉使用证。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特种设备均属于属地化管理,为保证后续的相关工作,其检验工作一般交由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来执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质特发【2009】35号规定:附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监督检验责任由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负责。满足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11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3-20 至2024-03-25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 陆工 | 电话: 13819360831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LUFANGYING@ZHENERGY.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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