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东区门诊消毒灭菌室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
采购单位 |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04日 17:3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1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0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敬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19086239 | ||
采购单位 |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人民南路三段1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老师、王老师、苏老师 028-855014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雨霏 028-87797107、028-8779777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IT-ZG(Z)-202210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东区门诊消毒灭菌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中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中:
原: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变更为: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对涉及压力容器的安装调试、维修改造,该压力容器的安装调试可由具有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的单位进行,投标人无须满足资格要求关于压力容器部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进行安装和调试的单位的有效的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若投标人自行承担的,投标人需要满足资格要求关于压力容器部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中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中
原: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变更为: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中:
3、若采购产品为压力容器的,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厂家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投标人若非产品制造厂家须具备特种具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①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为:
3、若采购产品为压力容器的,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厂家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投标人若非产品制造厂家须具备特种具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①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压力容器安装调试、维修改造进行分包的,提供承包方满足的证明材料)
四、其余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人民南路三段14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王老师、苏老师 028-85501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陈雨霏 028-87797107、028-8779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敬女士
电 话: 1321908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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