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某辊盘式磨煤机项目主减速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ZB202512-JDA019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某辊盘式磨煤机项目主减速机。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主减速机采购要求。
(三)招标数量:9台。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30个工作日。
二、资质要求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最新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如有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则必须承诺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标人(被授权人)需带好身份证原件。
3.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4.主要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的介绍(如有)。
5.质量保证措施、违约责任、售后服务、商务承诺等。
6.投标人开票信息。
7.企业介绍、投标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公司座机号码。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投标前提供)。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50000元、招标服务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五、招标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邮编:110141。
(三)联系人:刘晓峰;手机号:18240327051。
(四)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15002450500;电子邮箱地址:nhijb@nhi.com.cn。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6日
主减速机采购要求
(文件号:DZ0125043-02JX)
买方: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1台MP170G辊盘式磨煤机配套用1台主减速机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 订合同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卖方应承诺执行此要求且不发生商务价格的变化,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 本技术协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 要求卖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1.1 若本技术协议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甲方确定。
1.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技术协议要求,乙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甲方,由甲方确认。
1.3 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设备(含辅助系统和设备)采用编码标识系统。本工程采用中电投系统的电厂编码标识系统。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是唯一的编码,编码应符合工程的总体编码要求,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
1.4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5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乙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乙方对于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推荐2至3家产品,甲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乙方和甲方协商,最终甲方确定分包厂家,但技术上由乙方负责归口协调。
1.6 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有权提出因主机参数、设计原始资料、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乙方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
1.7 本技术协议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8 磨煤机安装地点:炉侧煤仓间0.0m,室内布置。给煤机层标高:10m。(暂定)
二、工程概况
2.1 厂址自然与社会环境概况
平均海拔80m,地处中温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
2.2环境空气
2021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为315天,达标率86.3%,达标天数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4天,同比改善9.5%。PM2.5浓度为40μg/m3,同比改善7%。
2.3 声环境
2.3.1功能区声环境
2020年,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75.4%。其中昼间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86.6%,夜间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53.1%。
各功能区中,0类区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98.0%,其中昼间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93.8%;1类区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91.7%,其中昼间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92.2%,夜间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90.6%;2类区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93.8%,其中昼间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81.2%;3类区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49.0%,其中昼间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73.4%,夜间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0%;4类区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44.8%,其中昼间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67.2%,夜间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0%。
2.3.2区域声环境
2020年,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9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属于较好水平。
2.3.3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0年,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4分贝,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属于较好水平。
2.4水土保持状况
勘察场区经钻探,未发现大的断裂构造,场区稳定。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所在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设计特征周期为0.35s,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建筑抗震地段划分为一般地段。
内地下水埋藏类型为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潜水,主要含水层为砾砂层。场区内地下水水化学类型为重碳酸-钙、镁型水型水。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第12条,场区地下水和土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微腐蚀性,水和土对建筑材料腐蚀的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规定。
本工程厂址处50年一遇洪水位为99.94m,因场地标高在100.64m-104.99m之间,故本厂址不受50年一遇洪水位影响。
本工程厂址地处北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温差较大。据气象台近年资料:市区平均气温7.1°C,最高气温36.5°C,最低气温-37.3°C。年平均降水量755.7mm,丰水年和枯水年相差约2倍以上。年内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70~80%,其中7~8月份为降水量最集中的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50%以上。降水量年际变化较大。年平均蒸发量1023.85mm。无霜期150天,结冰期140天,最大冻结深度为1.40m,标准冻结深度为1.25m;全年日照时数2541.9~2720.8h;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春季风力较大,夏季最小,年平均风速2.2m/s。
本工程厂址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址可用地面积约20.23hm2。补给水管线拟用地约0.6hm2。厂外道路拟用地约0.1hm2。施工区拟用地约4.4hm2。厂址现有部分建筑物和一条高压线需拆除。
三、减速机技术参数(单台减速机)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型式描述 | 立式行星齿轮减速机 |
2. | 型号 | (卖方填写) |
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355kW/286kW |
4. | 输入转速 | 990r/min |
5. | 输出转速 | 34.3 |
6. | 速比 | 28.86r/min |
7.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含 |
8.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下箱体蓄油池:3个、推力瓦:4个、输入轴:2个 |
9. | 减速机发热功率 | (卖方填写) |
10.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0.75kW/6,380V,6个加热器出厂前连到一起,买方只供一路电缆供电。 |
11. | 旋向 | 面对输出法兰向下看为顺时针 |
12. | 颜色要求 | 按照后期业主方要求执行 |
13.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不得超过85dB(A) |
14. | 重量 | (卖方填写) |
15. | 垂直静载荷/动载荷 | 1150/3450kN |
16. | 工作制 | 连续工作制 |
17. | 输入/输出联轴器形式,重量(联轴器不在供货范围) | 高速膜片联轴器 |
18. | 以下19-24为买方配套的润滑油站参数,请协助审核是否满足减速机使用要求 | |
19. | 润滑方式 | 动压润滑 |
20. | 油泵电动机功率(油泵电机为节能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 5.5 KW(暂定) |
21. | 油泵流量 | 0.125 m3/min(减速机厂家校核) |
22. | 正常供油压力 | 0.15-0.4MPa |
23.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380V,一用一备 |
24. | 润滑油牌号 | N320 硫磷型极压齿轮油 |
25. |
四、技术要求
4.1 对减速机的基本要求
4.1.1型式:行星齿轮减速机4.1.2传动平稳可靠,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不漏油。4.2 减速机箱体作油箱,并设有放油阀。油箱内部应除垢、清洁,并采用必要的防腐措施,以达到现场安装不再清理为准。
4.3 卖方提供减速机配套油站的订货要求。
4.4 减速机能满足带载和空载启动二种方式。
4.5 减速机的整体使用寿命不小于30年。
4.6 减速机本体油管接口处要求配带反法兰、紧固件及相关密封件。图纸中应明确所接油管尺寸及标高等定位尺寸。
4.7 减速机各油口均应位于减速机输入轴一侧。
4.8 减速机设置有刻度的观察窗用来观测油位。
4.9 减速机油箱内应配有电压为380V的电加热器,使润滑油在磨煤机启动前达到运行油温,又不产生局部过热而引起油质劣化。加热器应能根据油温自动启停。
4.10 卖方有对买方所提出(包括但不限于)减速机加热器的数量及功率(要求达到可运行油温)、初装油量(含润滑管路)、润滑油站供油流量是否满足减速机的使用要求、油站电机功率参数进行核对计算的责任,如存在异议则需以正式传真形式通知买方进行更改确认,若签订协议后7日内无异议提出,则默认卖方认定技术协议相关参数的设定可满足设备长期安全稳定的运行,如出现任何问题卖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4.11 技术规范中卖方填写的内容,卖方承诺满足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填写数据等内容负全责,如填写有误,应无条件予以纠正。
4.12 对卖方提供的资料,买方无审核义务,买方参与检验及对图纸的认可并不解除卖方关于其图纸正确性的责任和合同规定的卖方义务。
4.13 减速机的安装连接尺寸必须按照买、卖双方签定的减速机外形简图设计制造。
4.14 设备所有备用口出厂前需用堵头/堵板封住。若配供堵头/堵板现场焊接,则堵头/堵板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4.15 运行平稳,底板振动(双振幅)小于0.025mm。
4.16 减速机轴承采用进口品牌,轴承按SKF、FAG产品,最终选用轴承厂家由甲方确认。
4.17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乙方处理,费用也由乙方自负。
4.18 焊缝宏观检查符合DL500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要求。
4.19 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
4.20 所有的合金钢部件进行100%的光谱检验。
4.21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在质保期结束前,由于制造厂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所需更换的部件,由乙方无偿提供。
4.22 乙方设备进口件和配套部件的生产厂家由甲方最终确认。
4.23 本标段设备所需分包产品的供应商按照技术协议技术部分要求及同档次以上品牌配置,最终由发包人确认。
五、仪表及控制要求
5.1 乙方配套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和相应国际标准的产品,不得提供国家已公布淘汰或将淘汰的产品。应根据安装地点的要求,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尘、防腐的有关要求。
乙方应提供减速机、润滑油站控制联锁、保护逻辑、报警逻辑图纸,系统所有保护均在DCS完成,保护及远控所需信号接至就地端子箱。
对于用于保护联锁的一次测量元件,必须装设三支(台/个)一次测量元件。
5.2 温度元件、就地压力表选用沈阳市新开拓热电测控仪表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沈阳吉盛润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福州福光百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四家优质产品,最终选型由甲方确认。
5.3 乙方需要的各种检测元件(如温度等应提供满足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对减速机控制的要求)。
5.4 乙方应提供减速机及润滑油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测量、报警保护设备,磨煤机润滑油控制在DCS中实现,乙方应提供润滑油控制要求和保护逻辑。
5.5 乙方就减速机、减速机润滑油系统的接口应与甲方或甲方选择的DCS承包商合作,以便更好地完成FSSS的控制。乙方在运行、安装、使用说明书中详述减速机及油系统启动、停止、运行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检测、控制、报警、连锁和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并详细列出磨煤机及油系统运行中各项参数的量程、正常值、报警值、联锁和保护动作值。
试运行时所有保护必须投入,如因设备本身缺陷不能投入,由乙方负责。
5.6 测温元件应为双支型,采用热电阻应选用PT100分度,且接线采用三线制。乙方应提供就地接线盒,所有温度测点与甲方的接口在接线盒端子排上。
5.7 就地显示的压力表全部采用Φ150不锈钢压力表。
5.8 乙方提供的模拟量信号为4-20mADC。
5.9 厂供就地指示仪表(压力等)其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就地控制箱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6。
5.10 乙方提供的就地设备和就地控制箱间的电缆及接线均属于乙方供货范围,甲方与乙方的分界线在乙方提供的就地控制箱接线端子排。
六、标准
6.1 减速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进口设备和引进技术采用的相关标准也可被接受,但不应低于以下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6.1.1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焊接件GB/T37400.3-2019
6.1.2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极限与配合 GB/T 1800-2009
6.1.3 焊缝符号表示法GB/T324-2008
6.1.4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985.1-2008
6.1.5 铸件射线照相检测 GB/T5677-2018
4.6.1.6 焊缝无损检测射线检测 GB/T3323-2019
6.1.7 铸钢件超声检测 GB/7233-2023
6.1.8 厚钢板超声检测方法 GB/T2970-2016
6.1.9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755-2019
6.1.1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2008
6.1.11 引进技术的有关标准
6.1.12 电站锅炉炉膛防爆规程 DL435-2018
6.1.13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11345-2023
6.2 如果技术协议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乙方应及时通告甲方进行书面解决。
6.3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乙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甲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乙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甲方知道与否,乙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七、质量保证、试验、监造及验收
7.1 设计制造标准
7.1.1 减速机设计、制造所遵循标准应遵守以下原则:
凡按引进技术设计制造的设备,须按引进技术相应的标准如ASME、ASTM、NFPA及相应的引进公司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
以国内技术设计制造的产品,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检验。
在按以上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电力行业(包括原水电部、原能源部)相应规范标准,当两者有矛盾时,以电力行业标准为准。
在按相应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的要求。
如果本技术协议存在某些要求高于上述标准,则以本技术协议的要求为准。
7.1.2 乙方应提供设计制造的规范、规程和标准等清单。
7.1.3 在与上述规定不相矛盾的情况下,乙方可参考下列标准执行:
AISC | 美国钢结构学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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