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的委托,对湿法制酸装置冷却器大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湿法制酸装置冷却器大修(二次)
二、招标单位: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湿法制酸装置冷却器大修,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资金来源:自筹100%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具备换热器计算设计制作的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4.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提供未列入失信企业3个网页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须自查是否与招标人为关联方的,是关联方的,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声明。未声明的,中标无效,中标人顺延为下一名中标候选人。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01月09日~2023年01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7路明丰国际22层
九、购买招标文件携带的资料:
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时)或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时)。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10时00分
递交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7路明丰国际22层
十一、招标文件费:8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招标投标项目监理监管平台(www.sngxtzb.gov.cn)》、《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单位: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联 系 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29-88411102-8403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谷工
联系电话:029-86674688转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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