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南车辆段压力容器谈判采购 公告
一、谈判比选组织单位信息
1. 业务承揽需求单位:贵阳南车辆段
2. 联系人:王小勇
联系电话: 13312206283
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二戈寨富源巷贵阳南车辆段设备信息科
二、谈判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贵阳南车辆段压力容器谈判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贵阳南车辆段六盘水运用车间
2.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主要参数 | 使用环境 |
1 | 分气缸 | Dg325x8 | 1 | 工作压力 : 0.9Mp,设计温度:110℃ 工作介质:压缩空气。 | 室内 -10℃~50℃ 相对湿度 95% |
2 | 储气罐 | 2立方 | 2 | ||
3 | 油气分离器 | 0.125立方 | 1 | 工作压力 : 1.0Mp,设计温度:110℃ |
3.承揽商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经营状况 良好、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无涉诉等不良情形,具有该项目设备制造、销售资格;
②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承揽企业应具有良好信誉,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承揽企业近两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④不接受联合体;
⑤具体资质要求见谈判采购附件。
三、竞价报名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 2022年7月2 9 日 17时00前将《供应商报名表》附件4(加盖竞价人公章并签字)传至邮箱2701359148@qq.com,并和承揽需求单位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表的收到情况,逾期报名无效。竞价人对本次谈判比选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采购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组织单位提出,比选组织单位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四、竞价文件编制
竞价人需提交的竞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谈判比选承揽函(附件1)。
2.加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加盖鲜章的企业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技术文件(包含业绩证明、资质文件等)。
5.谈判采购报价单(附件5)。
上述 1—4项资质文件应胶装成书,不能采用活页装订。制作成正副两本。每本资质文件封面、封底采用皮纹纸,封面应注明谈判比选项目名称、参加谈判比选的单位名称等信息,资质文件从封面、内容每一页到封底均须加盖参加谈判的单位公章,否则,资质文件无效。参加谈判比选的单位应把资质文件密封,密封袋四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质文件无效。
《报价单》(附件 5)单独编制、加盖单位公章后单独封装。
五、谈判比选时间日期和安排:
由于疫情影响,本次项目谈判评审采用非接触式,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邮寄投标文件、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答疑澄清、传真报价)。传真电话: 0851-83928327 邮箱: 2701359148@qq.com 。
谈判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后电话 或电子邮件 告知 ,如需答疑澄清,《澄清通知书》将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进行回复。资格评审结束后,资格评审结果将电话通知各供应商,资格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传真报价(报价表)。谈判结果将电话通知各供应商。开始评审后请竞价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
六、谈判组织
承揽需求人按规定组建谈判比选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物资、财务、合同管理部门、技术等部门人员,负责资格审查和价格谈判工作,保证谈判比选在保密、公平、公正的情况下,按照谈判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办法进行审查。谈判比选采用资格前审方式进行,只有资格评审、技术评审合格的报价人才能进入价格谈判。主要步骤及应具备的资料包括:
1.资格审查。谈判比选小组人员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出具相关资格审查报告。资审过程中,谈判比选小组可以要求承揽商对资质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不能做实质性改变。小组成员应在认真阅读资质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客观、公正、独立的提出评审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资格:
( 1)资质文件未经报价单位盖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 2) 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及取消投标资格的;
( 3)报价人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4) 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 5)报价高于谈判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 6)资质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 7)报价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8) 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资格审查完毕后,谈判比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填写《承揽商资格审查表》并签字。如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谈判比选小组通知承揽商资格审查意见,说明原因,并退还该承揽商未开封的《报价单》;
资格评审后只有一个合格报价人,由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可否继续进行价格谈判。
2.价格谈判。资格审查结束后,谈判比选小组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承揽商进行价格谈判。应多次谈判并填写二次或二次以上《报价单》,以承揽商最终报价来确定价格最低的为推荐承揽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承揽项目完成期限为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2.本次谈判比选采取网上公布(国铁采购平台),非接触式谈判的方式。
3.竞价未成功单位的竞价文件由贵阳南车辆段保留,各竞价单位须自行做好相关资料的备存。
4.参加价格谈判的单位如对评审过程与结果有异议,请在宣布中选结果当日,以书面形式向贵阳南车辆段谈判采购小组提出质疑。经谈判采购小组现场解释,供应商仍对采购过程与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后的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贵阳南车辆段纪委(电话: 0851-88185694)或贵阳南车辆段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851-88185944)提出,超出该时间不予受理。
5.以上事项由贵阳南车辆段谈判比选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谈判比选小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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