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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高压氧舱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8-03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高压氧舱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米东区中兴街830号综合办公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2166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高压氧舱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5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高压氧舱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高压氧舱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投标的单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企业具有良好信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 入 处 理 等 记 录 , 具 有 良 好 的 信 誉 , 诚 实 信 用 ;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记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为压力容器A5)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9)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3日2022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米东区中兴街830号综合办公楼三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米东区中兴街830号综合办公楼三楼)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米东区中兴街830号综合办公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

联系方式:0991-7501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米东区中兴街830号综合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18690818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巧梅

电 话:1869081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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